幸“盔”有你 “戴”来安全,菏泽严查不戴头盔行为
8月16日,我市交警部门在城区开展的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进入整治攻坚阶段。记者了解到,当天早晨,牡丹区、市开发区、市高新区、定陶区交警部门共查处900余名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车驾驶人。
现场直击:不戴头盔发朋友圈现身说法
8月16日7时30分许,记者来到市中华路与太原路交叉口执勤点。
在路口,记者注意到,驾驶电动车佩戴头盔的人明显增多。不少市民表示,自己几天前就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到此次行动,这几天骑电动车出门一直都佩戴头盔,也慢慢养成了习惯。“以前没怎么注意,这几天看了不少驾驶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视频,确实吓人,戴上头盔最起码有个保障……”市民黄丽说。
“早晨出门急,忘记戴了……”不久,一名未佩戴头盔的电动车驾驶人被执勤交警拦下后,有些懊悔地向执勤交警解释。根据行动方案要求,这名电动车驾驶人还是在执勤交警的要求下,在朋友圈发送电动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倡议书,并配上自己因“没戴头盔被交警查处”之类的文字。
记者从市牡丹区、市开发区、市高新区、定陶区交警大队了解到,当天交通早高峰期间,各大队均安排警力在城区各路口针对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尤其是驾驶电动车未正确佩戴头盔的行为进行查处。当天早晨,四区交警部门共查处驾驶电动车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行为900余起,违法行为人通过发朋友圈现身说法。
同时,交警部门将违法行为人信息录入系统。根据行动方案,行为当事人第一次被查处,在微信朋友圈转发《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倡议书》,并至少集10人点赞;第二次被查处,通过小程序观看5分钟教育警示视频;第三次被查处,在路口参加15分钟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并抄告至所在单位及辖区。
除了佩戴头盔,这些事也得注意
“请退到停止线后面”“你在这边骑车属于逆行”……在该路口,记者了解到,根据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要求,除了查处电动车驾乘人员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交警部门还将针对非机动车的闯红灯、不按规定安装号牌、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乱停乱放、遇停止信号越过停止线停车、不符合规定驾驶残疾人代步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和不文明行为,以及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护栏等交通违法行为和不文明行为进行整治。
针对其他交通违法行为,行为当事人第一次被查处,在路口参加15分钟文明交通志愿服务;第2次被查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并抄告至所在单位及辖区。
对违反交通法律法规、不听劝阻或阻碍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戴不戴头盔
牵涉到一个家庭的幸福美满
戴上头盔
保护的是您自己
为的是您的安全和幸福
骑电动车时,别做“铁头娃”!
你的头没有头盔硬,更没有地面硬!
佩戴头盔文明出行!
菏泽文明 没你不行
赶快戴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