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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各县区开展打击“村霸”和家族宗族黑恶势力行动!

发布时间:2026-03-22
01
牡丹区
 
 

关于打击治理“村霸”和家族宗族黑恶势力的公告

全区广大人民群众: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依法惩治农村地区家族宗族势力黑恶犯罪,区平安扫黑办定于2026年上半年在全区开展打击治理“村霸”和家族宗族黑恶势力行动。

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发现以下行为,请踊跃向我们举报:

1.侵占集体财产,垄断集体资源,把持基层政权,谋取非法利益的;

2.组织、策划、指挥聚众闹事,对抗基层政府和群众自治组织,妨碍村“两委”换届选举的;

3.欺行霸市、强迫交易、制假售假、非法占用土地、非法采矿,阻扰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等严重扰乱基层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

4.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称王称霸、破坏一方治安秩序的;

5.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以及涉黄、涉赌、涉枪、涉爆等扰乱危害农村社会治安秩序的;

6.放纵、包庇“村霸”和家族宗族黑恶势力,致使黑恶势力坐大成患,或者收受贿赂、徇私舞弊,为“村霸”和家族宗族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

7.其他涉及“村霸”和家族宗族黑恶势力的违法犯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聚众实施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接收举报电话、邮箱、网址:

全国扫黑办举报网址:             

www.12337.gov.cn

菏泽市平安扫黑办:

0530-5336088

hezeshce12345@163.com

菏泽市公安局扫黑办:

0530-3332396

牡丹区平安扫黑办: 

0530-5928687   

mdqshb2018@163.com

 

平安牡丹区建设及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3月19日

 

 

02
鲁西新区
 

关于打击治理“村霸”和家族宗族黑恶势力的公告

广大人民群众: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依法惩治农村地区家族宗族势力黑恶犯罪,平安扫黑办定于2026上半年在全开展打击治理村霸和家族宗族黑恶势力行动。

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发现以下行为,请踊跃向我们举报:

1.侵占集体财产,垄断集体资源把持基层政权,谋取非法利益的;

2.组织策划指挥聚众闹事对抗基层政府和群众自治组织的;

3.欺行霸、强迫交易、制假售假、非法占用土地、非法采矿阻扰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等严重扰乱基层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

4.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称王称霸、破坏一方治安秩序的;

5.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以及涉黄、涉赌、涉枪、涉爆等扰乱危害农村社会治安秩序的;

6.放纵、包庇“村霸”和家族宗族黑恶势力,致使黑恶势力坐大成患,或者收受贿赂、徇私舞弊,为“村霸”和家族宗族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

7.其他涉及村霸和家族宗族黑恶势力的违法犯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聚众实施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接收举报电话、邮箱、网址:
全国扫黑办举报网址:
www.12337.gov.cn
菏泽市平安扫黑办:
电话:0530-5336088
邮箱:hezeshce12345@163.com
泽市公安局扫黑办:
电话:0530-3332396
菏泽市公安局鲁西新区分局扫黑办:
电话:18853016004
 

平安菏泽鲁西新区建设及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319

 

 

03
定陶区
 

关于打击治理“村霸”和家族宗族黑恶势力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依法惩治农村地区家族宗族势力黑恶犯罪,区平安扫黑办于2026年上半年在全区开展打击治理村霸和家族宗族黑恶势力行动。

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发现以下行为,请踊跃向我们举报:

1.侵占集体财产,垄断集体资源,把持基层政权,谋取非法利益的;

2.组织、策划、指挥聚众闹事,对抗基层政府和群众自治组织的;

3.欺行霸市、强迫交易、制假售假、非法占用土地、非法采矿,阻扰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等严重扰乱基层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

4.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称王称霸、破坏一方治安秩序的;

5.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以及涉黄、涉赌、涉枪、涉爆等扰乱危害农村社会治安秩序的;

6.放纵、包庇村霸和家族宗族黑恶势力,致使黑恶势力坐大成患,或者收受贿赂、徇私舞弊,为村霸和家族宗族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

7.其他涉及村霸和家族宗族黑恶势力的违法犯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聚众实施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接收举报电话、邮箱、网址:
全国扫黑办举报网址:
www.12337.gov.cn
菏泽市平安扫黑办:
电话:0530-5336088
邮箱:hezeshce12345@163.com
泽市公安局扫黑办:
电话:0530-3332396
菏泽市定陶区平安扫黑办:
电话:0530-2219077
邮箱:dtqshb9077@hz.shandong.cn
菏泽市公安局定陶分局扫黑办:
电话:0530-3333536
 
   平安定陶建设及扫黑除恶斗争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3月20日       
 

 

 

04
曹县
图片
 
 
 
 
曹县公安局
关于征集“村霸”和家族宗族黑恶势力等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依法惩治农村地区家族宗族势力黑恶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曹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征集“村霸”和家族宗族黑恶势力等违法犯罪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1.侵占集体财产,垄断集体资源,把持基层政权,谋取非法利益的;
2.组织、策划、指挥聚众闹事,对抗基层政府和群众自治组织的;
3.欺行霸市、强迫交易、制假售假、非法占用土地、非法采矿,阻扰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等严重扰乱基层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
4.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称王称霸、破坏一方治安秩序的;
5.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以及涉黄、涉赌、涉枪、涉爆等扰乱危害农村社会治安秩序的;
6.放纵、包庇“村霸”和家族宗族黑恶势力,致使黑恶势力坐大成患,或者收受贿赂、徇私舞弊,为“村霸”和家族宗族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
7.其他涉及“村霸”和家族宗族黑恶势力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线索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三、线索征集要求
1.举报人所提供的举报、揭发内容应尽量详细,包括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实施违法犯罪的时间、地点、经过、结果等具体信息,并尽可能提供物证、书证、录音录像等相关证据材料;
2.举报人应对所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违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公安机关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四、线索征集方式
1.全国扫黑办举报网址:www.12337.gov.cn
2.曹县公安局举报电话:0530-110,0530-3333335
3.曹县公安局举报邮箱:75607657@qq.com
 
 

                                                                   

                                                                  曹县公安局

2026年3月21日

 

05
成武县
 

关于打击治理“村霸”和家族宗族黑恶势力的公告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依法惩治农村地区家族宗族势力黑恶犯罪,县平安扫黑办定于2026上半年在全县开展打击治理村霸和家族宗族黑恶势力行动。

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发现以下行为,请踊跃向我们举报:

     1.侵占集体财产,垄断集体资源,把持基层政权,谋取非法利益的;

    2.组织、策划、指挥聚众闹事,对抗基层政府和群众自治组织;

    3.欺行霸市、强迫交易、制假售假、非法占用土地、非法采矿,阻扰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等严重扰乱基层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

     4.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称王称霸、破坏一方治安秩序的;

     5.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以及涉黄、涉赌、涉枪、涉爆等扰乱危害农村社会治安秩序的;

     6.放纵、包庇“村霸”和家族宗族黑恶势力,致使黑恶势力坐大成患,或者收受贿赂、徇私舞弊,为“村霸”和家族宗族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

     7.其他涉及“村霸”和家族宗族黑恶势力的违法犯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聚众实施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接收举报电话、邮箱、网址:
全国扫黑办举报网址:www.12337.gov.cn

菏泽市平安扫黑办:0530-5336088  hezeshce12345@163.com

菏泽市公安局扫黑办: 0530-3332396

成武县公安局扫黑办:0530-3333892   3143610247@qq.com

 

平安成武建设及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3月19日   

 

 

06
单县

关于打击治理“村霸”和家族宗族黑恶势力的公告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依法惩治农村地区家族宗族势力黑恶犯罪,维护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秩序,县平安扫黑办定于2026年上半年在全县开展打击治理村霸和家族宗族黑恶势力行动。

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发现以下行为,请踊跃向我们举报:

 

1.侵占集体财产,垄断集体资源,把持基层政权,谋取非法利益的;

2.组织、策划、指挥聚众闹事,对抗基层政府和群众自治组织,妨碍村两委换届选举的;

3.欺行霸市、强迫交易、制假售假、非法占用土地、非法采矿,阻扰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等严重扰乱基层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

4.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称王称霸、破坏一方治安秩序的;

5.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以及涉黄、涉赌、涉枪、涉爆等扰乱危害农村社会治安秩序的;

6.放纵、包庇村霸和家族宗族黑恶势力,致使黑恶势力坐大成患,或者收受贿赂、徇私舞弊,为村霸和家族宗族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

7.其他涉及村霸和家族宗族黑恶势力的违法犯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聚众实施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接收举报电话、邮箱、网址:

 

平安单县建设及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320       

 

07
巨野县


于征集巨野县“村霸”和家族宗族黑恶势力问题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依法惩治农村地区家族宗族势力黑恶犯罪,定于2026年3月至8月底在我县全域组织开展打击治理“村霸”和家族宗族黑恶势力专项行动。为进一步扩大问题线索举报范围,拓宽举报渠道,现就以下重点涉黑恶违法犯罪向我县干部群众征集问题线索。

1.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干扰和操纵村公共事务的;

2.侵占集体财产,垄断集体资源,把持基层政权,谋取非法利益的;

3.组织、策划、指挥聚众闹事,对抗基层政府和群众自治组织的;

4.欺行霸市、强迫交易、制假售假、非法占用土地、非法采矿,阻扰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等严重扰乱基层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

5.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称王称霸、破坏一方治安秩序的;

6.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以及涉黄、涉赌、涉枪、涉爆等扰乱危害农村社会治安秩序的;

7.放纵包庇“村霸”和家族宗族黑恶势力,致使黑恶势力坐大成患,或者收受贿赂、徇私舞弊,为“村霸”和家族宗族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

8.其他涉及“村霸”和家族宗族黑恶势力的违法犯罪行为。

巨野平安扫黑办:举报电话0530-8209217,举报邮箱zzb8209217@163.com

巨野县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530-8213528

巨野县公安局:举报电话0530-3336844

平安巨野建设及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3月10日   

 

 

08
郓城县


关于打击治理“村霸”和家族宗族黑恶势力的公告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依法惩治农村地区家族宗族势力黑恶犯罪,县平安扫黑办定于2026年上半年在全县开展打击治理“村霸”和家族宗族黑恶势力行动。

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发现以下行为,请踊跃向我们举报:

1.侵占集体财产,垄断集体资源,把持基层政权,谋取非法利益的;

2.组织、策划、指挥聚众闹事,对抗基层政府和群众自治组织的;

3.欺行霸市、强迫交易、制假售假、非法占用土地、非法采矿,阻扰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等严重扰乱基层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

4.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称王称霸、破坏一方治安秩序的;

5.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以及涉黄、涉赌、涉枪、涉爆等扰乱危害农村社会治安秩序的;

6.放纵、包庇“村霸”和家族宗族黑恶势力,致使黑恶势力坐大成患,或者收受贿赂、徇私舞弊,为“村霸”和家族宗族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

7.其他涉及“村霸”和家族宗族黑恶势力的违法犯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聚众实施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接收举报电话、邮箱、网址:

全国扫黑办举报网址:www.12337.gov.cn

菏泽市平安扫黑办:0530-5336088

菏泽市公安局扫黑办:0530-3332396

郓城县平安扫黑办:0530-6712389

郓城县纪委监委:0530-6523219

郓城县公安局:0530-3334364

郓州街道:0530-6560007

唐塔街道:0530-6522243

张营街道:0530-6471266

丁里长街道:0530-7332092

双桥镇:0530-6801012

武安镇:0530-6831001

黄安镇:0530-6852008

唐庙镇:0530-6812007

郭屯镇:0530-3139111

南赵楼镇:0530-6441011

随官屯镇:0530-6421022

黄泥冈镇:0530-6408000

杨庄集镇:0530-6481111

程屯镇:0530-3334489

潘渡镇:0530-6781660

侯咽集镇:0530-6732002

黄集镇:0530-6751006

李集镇:0530-6791014

玉皇庙镇:0530-6929118

张鲁集镇:0530-6371005

水堡乡:0530-3628008

陈坡乡:0530-6872010

 平安郓城建设及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3月20日

 

 

09
鄄城县


关于打击治理“村霸”和家族宗族黑恶势力的公告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依法惩治农村地区家族宗族势力黑恶犯罪,县平安扫黑办定于2026年上半年在全县开展打击治理“村霸”和家族宗族黑恶势力行动。

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发现以下行为,请踊跃向我们举报:

1.侵占集体财产,垄断集体资源,把持基层政权,谋取非法利益的;

2.组织、策划、指挥聚众闹事,对抗基层政府和群众自治组织的;

3.欺行霸市、强迫交易、制假售假、非法占用土地、非法采矿,阻扰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等严重扰乱基层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

4.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称王称霸、破坏一方治安秩序的;

5.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以及涉黄、涉赌、涉枪、涉爆等扰乱危害农村社会治安秩序的;

6.放纵、包庇“村霸”和家族宗族黑恶势力,致使黑恶势力坐大成患,或者收受贿赂、徇私舞弊,为“村霸”和家族宗族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

7.其他涉及“村霸”和家族宗族黑恶势力的违法犯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聚众实施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接收举报电话、邮箱、网址:

全国扫黑办举报网址:www.12337.gov.cn

菏泽市平安扫黑办:0253-5336088,hezeshce12345@163.com

鄄城县平安扫黑办:0530-2401919

平安鄄城建设及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3月

 

 

 

10
东明县


关于打击治理“村霸”和家族宗族黑恶势力的公告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依法惩治农村地区家族宗族势力黑恶犯罪,县平安扫黑办定于2026年上半年在全县开展打击治理“村霸”和家族宗族黑恶势力行动。

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发现以下行为,请踊跃向我们举报:

   

1.侵占集体财产,垄断集体资源,把持基层政权,谋取非法利益的;

2.组织、策划、指挥聚众闹事,对抗基层政府和群众自治组织的;

3.欺行霸市、强迫交易、制假售假、非法占用土地、非法采矿,阻扰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等严重扰乱基层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

4.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称王称霸、破坏一方治安秩序的;

5.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以及涉黄、涉赌、涉枪、涉爆等扰乱危害农村社会治安秩序的;

6.放纵、包庇“村霸”和家族宗族黑恶势力,致使黑恶势力坐大成患,或者收受贿赂、徇私舞弊,为“村霸”和家族宗族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

7.其他涉及“村霸”和家族宗族黑恶势力的违法犯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聚众实施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接收举报电话、邮箱、网址:

全国扫黑办举报网址:www.12337.gov.cn

菏泽市平安扫黑办:0530-5336088

hezeshce12345@163.com

东明县平安扫黑办:0530-7217119

dmshce@163.com

东明县公安局扫黑办:0530-3334875

东明县纪委监委:0530-7211743

平安东明建设及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3月19日

 

 

 
来源:菏泽鲁西新区、定陶政法、曹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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鄄城政法、成武政法、东明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