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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耕法治前沿,筑牢执业根基 —— 舜翔(菏泽)律所第 22 期业务交流会学习亮点回顾

发布时间:2026-05-25

为精准把握法治动态,提升专业执业能力,赋能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山东舜翔(菏泽)律师事务所如期举办第 22 期每周业务交流会。本次会议聚焦两部核心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与 2025 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深入解读修订亮点、核心要义与实务适用要点,为全体律师搭建了 “学新规、强专业、促实务” 的高效交流平台。

一、反腐新规精准落地,织密惩治贪腐法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于 2026 年 5 月 1 日正式施行,是新时代反腐败司法实践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本次学习聚焦其量化标准、从严惩治、平等保护、追赃挽损四大核心亮点,深入剖析新规对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的深远影响。

(一)量化定罪量刑标准,破解实务认定难题

《解释(二)》首次系统明确 7 类贪污贿赂相关犯罪的入罪标准与加重情节,终结了长期以来部分罪名 “立案难、尺度模糊” 的痛点。其中明确,单位受贿数额 20 万元以上即属 “情节严重”,200 万元以上属 “情节特别严重”;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差额 300 万元以上不满 1000 万元为 “差额巨大”,1000 万元以上为 “差额特别巨大”;隐瞒境外存款折合人民币 300 万元以上即入罪。同时细化预期收益型受贿、珠宝玉石等特定财物的数额认定规则,让隐性腐败、新型腐败认定有章可循。

(二)从严惩治职务犯罪,拓宽腐败打击边界

新规聚焦司法实践中的新型贪腐问题,明确斡旋受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等行为的认定细则。清晰界定 “介绍贿赂” 的核心内涵,明确介绍贿赂过程中截留财物、虚构关系骗取财物等行为的定罪逻辑;细化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认定标准,突破单一隶属关系限制,涵盖职务影响力形成的制约关系,实现对贪腐行为的 “全链条打击、无死角覆盖”,彰显党中央从严反腐的坚定决心。

(三)统一民企国企标准,落实平等保护原则

《解释(二)》明确,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等罪名,定罪量刑标准参照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执行。这一规定打破所有制差异壁垒,对国企、民企、外企等不同市场主体的财产权给予同等法律保护,契合优化营商环境、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法治导向,为民营企业职务犯罪治理提供明确指引。

(四)完善追赃挽损机制,强化违法成本约束

新规细化 “积极退赃” 认定范围,除全部退赃外,积极配合追缴、亲友代为退赃等情形均可认定,激励涉案人员主动退赃、减少损失。同时明确,赃款赃物转化的房产、股权、收益等财产,一律追缴;无法追缴原物的,可追缴等值财产,彻底打消 “贪腐获利、隐匿财产” 的侥幸心理,实现 “反腐必追赃、违法必追责” 的治理目标。

二、治安管理新法大修,回应民生治理痛点

2025 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治安法》)是该法近 20 年来首次重大修订,于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本次修订紧扣社会治理新需求、群众关切新热点,新增多项处罚条款、优化处罚程序、强化人文关怀,学习重点聚焦正当防卫入法、新型乱象入罚、未成年人治理优化、记录封存赋能四大亮点,精准对接基层治理与民生保障需求。

(一)正当防卫首次入法,打破 “互殴” 僵化执法

《治安法》首次在治安管理领域明确正当防卫合法性,规定为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行为,造成损害的,不予处罚;防卫过当的,减轻或不予处罚。这一修订彻底打破 “谁受伤谁有理”“各打五十大板” 的传统执法误区,明确公民面对不法侵害时的自卫权利,既保障公民人身安全,又规范执法尺度,彰显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的法治精神。

(二)新型乱象纳入处罚,直击民生治理痛点

针对近年来频发的社会乱象,《治安法》新增多项处罚条款,实现 “治理有法可依”。明确将高空抛物、抢控驾驶干扰公共交通、考试作弊、侵害英雄烈士权益、组织传销、违规饲养烈性犬等行为纳入处罚范围。例如,高空抛物危害公共安全的,可处 10-15 日拘留;考试作弊覆盖各类国家级考试,情节较轻的予以拘留罚款,精准回应群众 “头顶上的安全”“出行安全”“考试公平” 等核心关切。

(三)未成年人治理优化,兼顾惩戒与矫治

新法完善未成年人治安管理规则,既避免 “一放了之”,也杜绝 “一关了之”。规定 14-16 周岁、16-18 周岁初次违法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可执行行政拘留;明确学生欺凌治理条款,公安机关需依法处罚欺凌行为并开展矫治教育,同时压实学校报告处置责任。此外,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衔接,对不予处罚或不执行拘留的未成年人,依法采取矫治教育措施,实现 “惩戒为辅、教育为主” 的治理目标。

(四)违法记录封存制度,彰显法治人文关怀

《治安法》新增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明确受到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处罚的个人,其违法记录予以封存,除司法机关办案需要外,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公开。这一修订打破 “一次违法、终身受影响” 的困境,尤其助力未成年人、轻微违法人员回归社会、就业升学,体现 “教育与处罚相结合” 的法治原则,彰显法律的温度与善意。

三、深耕细研提质赋能,践行律所执业初心

本次业务交流会,全体律师通过 “条文解读 + 实务研讨 + 案例分析” 的方式,深入掌握两部新规的核心亮点与适用要点,既拓宽了专业视野,又提升了实务办案能力,为后续精准办理职务犯罪辩护、治安案件代理、企业合规审查等业务奠定坚实基础。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律师的价值在于专业。未来,山东舜翔(菏泽)律师事务所将持续坚持 “每周研学、每月精进、每季提升” 的学习机制,紧跟法治建设步伐,深耕专业领域,打磨执业本领,以更专业的素养、更严谨的态度、更优质的服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践行法治使命,为菏泽地区法治建设贡献舜翔力量!

 

【律所简介】

山东舜翔(菏泽)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20年12月11日,直属于菏泽市司法局。律所建立了专业分工、团队协作的服务模式,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精细化的高质量法律服务。我们的律所由多位执业多年、经验丰富的律师组成,专注于婚姻家事、民商诉讼、企业合规、刑事辩护、劳动争议、交通事故、诉讼和非诉讼业务。我们秉承“专业服务、客户至上”和“务实、专业、诚信、创新”的执业理念,着重打造成为一家高端的家事、商事律所,为家庭和企业保驾护航,成为您家庭和企业的得力助手。